各系部、各教师:
根据《西昌市教育科研培训中心关于2018年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常规管理检查的通知》精神和2019年3月18日检查反馈的情况以及付祥院长的指示精神,现特就期末听课、读书笔记摘抄和论文等的检查要求做统一说明,请遵照执行。
一、听课
1.听课要求
学校校长、教学副校长、教务处、教科室负责人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30节,其余人员听课不得少于20节。听课要求有评价、有体会和建议。
2.检查要求
有定期的检查和登记。检查时要盖章(系部或教科室的鲜章)并签注日期。
二、读书笔记
1.摘抄要求
教师要有统一的读书笔记本(教科室统一发放),每学期摘抄字数不少于5000字(约读书笔记本的20张,40页)。
2.检查要求
有检查,有记录,有签章,分等级(根据字数和摘抄质量分别登记为优、良、中、差,不能所有老师一个等级。)
三、论文
每学期有教师论文的发表收集、记录情况。每学期有教师论文的发表收集、记录情况。未正式发表或评奖的由系部检查登记;已正式发表或获奖的交教师发展中心检查登记,按规定在期末量化考核中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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