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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长有义务对孩子进行法制教育
    文章出处:德育处 文章编辑:德育处 创建时间:2014/12/19 11:22:25 点击数:1648

     

      现代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现代教育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学校、家庭、社会的三结合终身教育,邓小平同志曾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我们的小学、中学要进行这个教育。”《宪法》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人的义务。”江总书记在《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中说:“加强和改进教育工作,不只是学校和教育部门的事,家庭、社会各个方面都要一起来关心和支持。只有加强综合管理,多管齐下,形咸一种有利于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社会环境,年轻一代才能茁壮成长起来。”由此看来,法制教育同样是中小学生家庭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

      那么,家长(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对孩子的健康成长应承担哪些法律义务和责任呢?家乏除了要教育孩子“学会走路”——严守交通法规,告别不文明交通行为;教育孩子学会遵守社会治安管理的有关条例,做一个合格的守法小公民外,主要承担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下简称《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しā?,家长对孩子的健康成长应尽的法律义务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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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中教育属义务教育性质,《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必须使适龄的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按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按照《民法通则》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如果未成年人没有父母或者父母丧失了监护能力,要依法明确其他有监护能力和监护系件的人承担监护责任,监护人员负有?;け患嗷と撕戏ㄈㄒ娴囊逦?。在实施义务教育中,初中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主要应承担如下义务和责任:

      l、必须按时送适龄的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人学;

      2、必须保证适龄的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受完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不得让他们中途停学;

      3、应按规定,交纳政府规定的义务教育杂费;(生活确实困难,无力支付杂费的家庭可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减免)。

      4、必须创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配合学校教育好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使孩子能健康成长。

      (二)《未成年人?;しā分械摹都彝ケ;ぁ?/p>

      为了?;の闯赡耆说纳硇慕】?,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了《未成年人?;しā?,该法对家庭?;?mdash;—家长的义务和责任作出了如下规定:

      第八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

      第九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第十条:父母或者共他监护人应当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以及聚赌、吸毒、卖淫。

      第十一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第十二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前款所列行为,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照《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另行确定监护人。

      (三)《省实施<未成年人?;し?gt;办法》中的《家庭?;ぁ?/p>

      在重申《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しā酚泄亍都彝ケ;ぁ分蟹ü嫱?,该法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出了更为具体的实施细则。例如:

      第十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责任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应当与学校及社会有关部门配合,接受学校等方面的家庭教育指导,共同做好未成年人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预防和及时制止未成年人发生下列行为:

      l、擅自夜不归宿,离家出走;

      2、观看、收听、阅读。传播有害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

      3、旷课、逃学、吸烟、酗酒、吸毒、斗殴、赌博、偷窃、卖淫、嫖娼;

      4、参加封建迷信活动等。

      第十二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1、歧视、侮辱、体罚、虐待、买卖、遗弃未成年人;

      2、拒绝履行监护职责;

      3、在没有监护措施的情况下,让未成年人独居;

      4、强迫或放任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5、教唆、纵容、包庇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第十三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下列行为之一,并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未成年人?;の被峄蛘哂泄厝嗽笨梢韵蚍ㄔ禾岢錾昵?,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

      1、刑事犯罪的行为;

      2、严重恶习;

      3、严重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四)《家长教育行为规范》共有十条,其中与“法制教育”有关的内容有五条

      第二条:重在教子做人,提高子女思想道德水平,培养子女遵守社会公德习惯;增强子女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第六条:爱护、关心、严格要求子女。不溺爱、不打骂,不歧视,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第七、第八条;要求家长以身作则,保持家庭和睦,创建民主、平等、和谐的关系,形成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第十条:要和学校、社会密切联系,互相配合,保持教育的一致性。

      以上五条“规范’在<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し?中都有类似的明确规定,家长也明知是应该这样去执行,但结合实际情况来看,很难做到。不少家长如能将自己平日对孩子的教育情况(言语、行动)与以上法规、义务、责任相对照,不难发现自己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违反了规范,并未能尽到自己应有的义务和责任。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家庭应当教育孩子不得吸烟、酗酒,不得让孩子脱离监护单独居住,不得放任不管、迫使其离冢出走,放弃监护职责,也不得因离异而不履行教育子女的义务等。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放任孩子有本法规定的不良行为(九条)和严重不良行为(九条)的或者让不满16周岁的孩子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的,由公安机关对他们予以训诫,责令其严加管教或者立即改正。

      以上谈的是六部法规中与家长对孩子的健康成长应尽的义务、责任的有关内容。概括起来说,家长“以法尽责”包含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家长应当以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维护未成年人的各项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家长应当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发生不良习气甚至违法犯罪,保证他们能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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