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市属学校现行资助政策 |
学龄段 |
资助名称 |
资助对象 |
现补助标准 |
申请程序 |
备注 |
学前教育 |
学前教育减免保教费 |
学前教育阶段幼儿 |
中央、省财政定额补助标准:每生每年700元。西昌市属公办幼儿园每生每年再补助400元 |
开学直接减免 |
不足部分由幼儿家庭承担 |
小学初中(义务教育阶段) |
义务教育免学杂费 |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
小学每生每年620元,初中每生每年840元 |
开学直接减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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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提供教科书 |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
小学每生每年90元,初中每生每年180元 |
开学直接减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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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阶段免作业本费 |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
小学每生每学期15元、初中每生每学期20元 |
开学直接减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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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 |
1、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 2、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 |
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 |
1、发放农村学校寄宿学生用于补助生活费。 2、城市学校由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申请,经学校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学生用于补助生活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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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膳食补助 |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
每生每天4元 |
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均享受该膳食补助,由学校每天提供学生4元全额营养食品就餐,不发放现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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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 |
高中国家助学金 |
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年生均2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学年申请,学校审核并公示无异议按学期发放到受助学生高中资助卡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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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除普通高中学费 |
所有普通高中在校学生 |
中央、省财政定额补助标准:每生每年450元 |
开学直接减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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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提供教科书 |
所有普通高中在校学生 |
中央、省财政定额补助标准:每生每年350元 |
开学直接减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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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 |
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 |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享受免学费政策后,为弥补学校运转出现的经费缺口,财政核拨的补助资金 |
中央财政统一按每生每年2000元测算标准和一定比例与地方财政分担 |
按政策享受免学费学生,开学直接减免 |
公办学校:第一、二学年因免除学费导致学校运转出现的经费缺口,由财政按照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和免学费标准补助学校;第三学年原则上由学校通过校企合作和顶岗实习等方式获取的收入予以弥补,不足部分由财政按照不高于三年级享受免学费学生人数50%的比例和免学费标准,适当补助学校。 民办学校:对一、二年级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标准给予补助。学费标准高出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低于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的,按照民办学校实际学费标准予以补助。 |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 |
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每生每年2000元 |
每学期开学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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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职学生生活补助 |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中职(含技工)学生 |
每生每学期500元。 |
1、学生在线申请:每年春季学期于2月1日至3月31日开放注册申请,秋季学期于8月1日至11月15日开放注册申请。 2、教育、人社、扶贫部门审核公示:分别在每年4月30日、11月25日前完成。 (具体时间以四川学生资助网公告的时间为准) |
休学期间暂停享受资助 |
大学 |
新生入学资助 |
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
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 |
学生提交书面材料申请,学校初审后,县级教育部门复审并公示无异议后发放 |
一次性补助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用 |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全日制研究生 |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 |
学生每年按年度申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注册个人信息——录入申请信息——导出并打印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贷前审查——签订合同——就读高校录入电子回执——国开行审核发放 |
每年集中办理时间在7月初至9月30日 |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本专科学生学费和生活费补助 |
2016年及以后被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以教育部当年公布的名单为准)录取就读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专科和本科)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
每生每学年4000元(其中学费资助2000元、生活补助2000元) |
1、学生在线申请:每年8月1日至10月20日开放注册申请。 2、高校审核:每年10月31日前完成。 3、教育、扶贫部门审核公示:每年11月15日前完成。 (具体时间以四川学生资助网公告的时间为准) |
连续资助直到学业结束。休学期间暂停享受资助。本科毕业后攻读研究生的,不属于资助范围,但毕业当年专升本、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全日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可享受本资助政策。享受本资助政策的学生, 可同时享受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国家和省高校学生资助政策。 |
幼儿—大学 |
西昌市教育扶贫救助 |
西昌市学籍、西昌市户籍在校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 |
幼儿园不高于600元/年,小学不高于800元/年,初中不高于1400元/年,高中不高于1600元/年(学年申请,学期发放) |
个人申请→村级初审→乡镇复审→学校初审→教育部门审定→村上公示→报西昌市教育扶贫救助基金管理领导小组审批→拨付发放→发放公示 |
用于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在享受现有普惠性教育资助政策之后,仍面临的与就学直接相关的特殊困难(如:购买校服、文具用品、校内伙食等费用困难)救助,避免贫困家庭子女因经济原因辍学 |
小学阶段 |
西昌市民族聚居乡(镇)村小学阶段学生专项补助 |
西昌市13个民族聚居乡镇小学+3个托管乡小学+梧桐树小学、黄水鹿鹤村小、黄联哈土村小 |
在?;锸巢怪咳嗣刻?.5元;3-6年级教辅资料每人每学年72元;校服补助一年级和四年级每生300元。 |
1、伙食补助:直接下拨学校; 2、教辅资料补助:直接下拨学校; 3、校服补助:统一政府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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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市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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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4-32826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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